中山市协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点击: 时间:2020-06-14 15:13:0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协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厨具内胆50万件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协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厨具内胆50万件技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协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协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雁南路(北纬:22°45'22.20";东经:113°21'14.27"),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建筑面积9681.69m2用地面积9903.7m2 。主要从事家电、炊厨具的金属加工、电化、喷涂加工和产销。年产炊厨具的金属制品50万件、家电的金属制品50万件。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至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生产废水:废水交由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废气
(1)喷涂车间:喷漆、燃烧、烘干、移印和网版清洗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VOCS、臭气浓度)废气经水帘柜喷淋处理后,废气采用“水喷淋+除湿处理+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艺,VOC≤50mg/ 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喷涂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控制项目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烟气黑度),废气采用““水喷淋+除湿处理+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3)除油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控制项目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烟气黑度),废气采用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4)除油车间:喷砂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5)机加工车间:设备维修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液压油、饱和活性炭、碱洗废液、废UV灯管、废网版等危险废物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3)一般固废:金属废料集中外售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年6月1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6月15日~2020年6月14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协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雁南路
联系人:黄生
电话:13823450261
邮箱:54524218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