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奇卓五金制品厂新建技改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
点击: 时间:2019-10-08 14:14:0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奇卓五金制品厂新建、技改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奇卓五金制品厂新建、技改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奇卓五金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奇卓五金制品厂建于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一铭路2号之一,坐标为N22°45'26.47"、E113°20'35.52"。项目总投资55万元,总用地面积约580m2,建筑面积约580m2。本项目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及配件。项目预计年产炉头500万个。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桂洲水道。
清洗废水、纯水喷淋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浓水:收集回用作厕所冲洗用水。
2、废气
(1)抛丸工序废气:抛丸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自带除尘器收集后经15m的烟囱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电泳上漆和烘干工序废气:电泳上漆和烘干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烘干废气经水喷淋降温后与电泳上漆废气一起经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的烟囱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可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艺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对应排气筒高度浓度限值。
(3)液化石油燃烧废气:液化石油燃烧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烟气黑度,与烘干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处理后进入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电泳漆、废超滤膜、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物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生活垃圾、水喷淋沉渣、反渗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3)一般固废:边角料和废次品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年10月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10月3日~2020年10月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奇卓五金制品厂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一铭路2号之一
联系人:陆文逸
电话:13420296669
邮箱: 54524218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