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雨淼办公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工程竣工及调试日期的公示
点击: 时间:2019-09-02 21:02:00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中山雨淼办公科技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神湾镇神溪村军民路18号厂房(二)第4卡,中心坐标为北纬22°16'42.36";东经113°21'12.03"。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400m2,建筑面积约1400m2。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打印机、打印机及复印机用墨及类似产品、打印机配件、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物品)、办公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本新建项目主要从事打印机、复印机用碳粉的生产,年产量为2000吨。
该项目于2019年3月6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中山雨淼办公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中(神)环建表〔2019〕0010号。目前,项目的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毕,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试产。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4t/d(420t/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6t/d(378t/a)。本项目所在地纳入神湾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故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神湾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混炼、挤出废气
(1)项目混炼、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除臭装置和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经治理措施处理后,外排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0 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注)废气排放流程:有机废气→集气罩→UV光解除臭装置→活性炭吸附→排气筒达标排放。
(2)气流粉碎分级、投料、出料粉尘
投料、出料粉尘设围帘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气流粉碎分级粉尘通过集尘箱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投料、出料和气流粉碎分级粉尘均与混炼、挤出共用一条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外排粉尘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排放限值,颗粒物≤30 mg/m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碳黑尘≤18 mg/m3。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噪声声压级约在70~90dB(A)之间;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约在65~75dB(A)之间。
为减小设备噪声及其他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对于高噪音设备,合理错开生产时间,尽量避免高噪音设备同时进行生产,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
2、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或禁止鸣喇叭,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等。
3、合理安排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时门窗紧闭,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夜间不设生产。
在严格上述防治措施的实施下,项目厂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昼间≤65dB(A),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集尘箱、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通过合理处理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废物资源化,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司现将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①竣工日期为2019年9月1日;②调试起止日期为2019年9月2日~2019年12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雨淼办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雨润
联系电话:15961767213
通讯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溪村军民路18号厂房(二)第4卡
中山雨淼办公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