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旺兴五金压铸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
点击: 时间:2019-11-28 17:09:2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旺兴五金压铸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旺兴五金压铸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旺兴五金压铸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旺兴五金压铸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鸿明路3号之一,(选址中心位于纬度:22°42'46.33"北;经度:113°19'12.63"东),项目总投资80万元,建筑面积2185m2总用地面积2160m2 。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模具。项目年产铝压铸产品400吨,模具10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去黄圃污水处理厂处理。
振光废水:委托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
(1)熔融和压铸工序废气。熔融和压铸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烟尘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烟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
(2)抛光工序废气。抛光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烟尘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废气中的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抛丸工序废气。抛丸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上述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4)磨床工序废气。磨床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沾有废乳化油的金属碎屑、沾有乳化液的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委托给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2)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一般固废:原材料包装物、抛光喷淋沉渣、压铸熔融残次品、压铸熔融喷淋沉渣。收集后外售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年11月22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11月22日~2020年11月2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旺兴五金压铸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鸿明路3号之一
联系人:周旺初
电话:13590692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