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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锦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

点击:    时间:2019-10-11 16:43:49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锦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锦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锦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锦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第三工业区侨光工业园内17栋厂房四层、五层,(选址中心位于纬度:22°29'11.55"北;经度:113°31'2.78"东),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建筑面积2000m2总用地面积1000m2 。经营范围包括电脑喷画;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手机配件,项目年产打印后手机壳36万片。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该项目不产生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2、废气
UV打印工序有机废气:项目在UV打印工序中产生有机废气(总VOCS和臭气浓度),UV打印工序有机废气在密闭室通过风嘴收集后,通过风管后经过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后在风机抽风作用后经25米烟囱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UV打印工序有机废气中的总VOCS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UV打印工序有机废气中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饱和活性炭和废UV墨水包装物委托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3)一般固废:废PET膜边角料、原材料包装物收集后统一出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2020年9月29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锦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第三工业区侨光工业园内17栋厂房四层、五层
联系人:苗建林
电话:13714476211
邮箱:5452421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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