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荣星电器燃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点击: 时间:2019-09-06 14:44:4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荣星电器燃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荣星电器燃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荣星电器燃具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荣星电器燃具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广兴路与魁东三路交汇处(纬度:22°45'9.09"北;经度:113°21'47.39"东),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11657.2m2用地面积8437.22 。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家用电器、电风扇、电热水器、净水器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厨房电器、抽油烟机、集成灶、消毒柜、不锈钢厨具、水暖卫浴器具。项目年产烟机17万台、炉具15万台和消毒柜18万台。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黄圃镇污水处理厂。
工业废水:工业废水交由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废气
(1)喷漆及烘干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总VOCs、臭气浓度,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过水喷淋除漆雾后,再经过隔水雾层除湿后经过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废气中的VOCs排放符合《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面涂装行业标准;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排气筒高度浓度限值。
(2)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烟气黑度。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喷漆及烘干工序废气一起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过水喷淋除漆雾后,再经过隔水雾层除湿后经过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3)焊接、打磨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上述处理后,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机油抹布、水性漆桶、漆渣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3)一般固废:金属碎屑、原材料包装物和废料分类外售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年9月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9月5日~2020年9月4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荣星电器燃具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广兴路与魁东三路交汇处
联系人:林生
电话:13702347791
邮箱:54524218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