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60-87566366
信息公示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示 >

中山市利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

点击:    时间:2019-06-22 16:13:32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利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利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利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利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北纬:22°34'42.88"东经:113°13'2.78"东),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筑面积4263m2总用地面积1421m2 。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不干胶制品,年产双面胶带60吨、PET保护膜60吨和OPP胶带60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1)搅拌胶水、涂布及烘干工序废气。搅拌胶水、涂布及烘干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在设备产气源处采用围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然后经管道引致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催化燃烧处理后,再15米烟囱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2)燃天然气燃烧废气。燃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SO2、NOX、烟尘、黑度。燃烧废气与搅拌胶水、涂布及烘干工序废气处理后的尾气一起经15米烟囱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废胶水桶、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中山市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3)一般固废:生产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9年1月3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1月31日~2020年1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利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益辉北路1号B楼房第1、3、4层
联系人:钟毅文
电话:18925322229
邮箱:545242187@QQ.com
 
 
版权所有 © 中山市中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0760-87566366 本站由【诺曼底科技】维护 外国帖子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