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朗嘉展览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竣立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点击: 时间:2018-12-14 15:05:19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朗嘉展览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朗嘉展览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朗嘉展览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概况:中山市朗嘉展览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灰炉村工业大道1号 (纬度:22°33′11.94″ 北;经度:113°30′18.42″东),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3740m2总用地面积5000m2 。主要从事加工大型展示产品、销售:大型展示产品1200套/年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864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火炬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最终排入横门水道。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
生产废水: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每月更换一次,年更换频率为12次/年, 114吨/年。水帘柜喷漆废水交由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废气
(1)喷漆和晾干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有机废气通过吸气罩收集,再经过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15M烟囱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浓度限值。
(2)开料、木加工、打磨工序废气: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第二时段)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3)批灰、组装工序废气:加强车间通风。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4)焊接工序废气:加强车间通风。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第二时段)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 水性漆和白乳胶的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漆粉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3)一般固废:边角料和木屑收集后统一回收出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6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13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朗嘉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灰炉村工业大道1号
联系人:雷剑铭
电话:13680282918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