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骏景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点击: 时间:2025-04-28 17:03:5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骏景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骏景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骏景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骏景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敬业路12号(1栋-2栋)501(纬度:22°33′30.21″ 北;经度:113°26′48.2″东),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建筑面积5500m2总用地面积5500m2 。经营范围加工:角磨机、水磨机、云石机、电机、充电机、砂光机、修边机、抛光机,年产角磨机34000台、水磨机6000台、云石机500台、电机420000套、充电机2000台、砂光机1000台、修边机1000台、抛光机500台。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45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排水管道,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最终进入石歧河。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打磨废水:1.79吨/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
(1)上漆、烤干、清洗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通过设备密闭负压加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5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2)电焊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打标记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4)维修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5)项目采取相应无组织控制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及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2)危险固废:机油包装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液压油包装物、废液压油、绝缘漆包装桶、天那水包装桶、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5年4月28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4月28日~2025年7月27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骏景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敬业路12号(1栋-2栋)501
联系人:何云英
电话:13702503098
邮箱:82900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