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港口镇万航金属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点击: 时间:2023-02-10 00:24:0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港口镇万航金属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港口镇万航金属制品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万航金属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港口镇万航金属制品厂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沙港西路52号B幢第2卡(纬度:22°34′53.098″ 北;经度:113°20′12.437″东),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710m2总用地面积710m2 。经营范围加工:五金制品,年产五金制品50万件。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201.6吨/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排水管道,进入港口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最终进入浅水湖。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喷淋废水:12吨/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
(1)熔融及压铸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过收集由一套喷淋塔装置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尾气引至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喷脱模剂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经过收集由一套喷淋塔装置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尾气引至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去披锋和打磨粉尘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4)厂界无组织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1 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2)危险固废: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油抹布手套、熔炉炉渣、压铸废气水喷淋沉渣、废脱膜剂罐收集后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2)危险固废: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油抹布手套、熔炉炉渣、压铸废气水喷淋沉渣、废脱膜剂罐收集后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2)危险固废: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油抹布手套、熔炉炉渣、压铸废气水喷淋沉渣、废脱膜剂罐收集后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3)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去披锋及打磨粉尘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3年2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2月10日~2024年2月9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万航金属制品厂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沙港西路52号B幢第2卡
联系人:黄正校
电话:13549879018
邮箱:78287977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