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竞胜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试生产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点击: 时间:2022-02-20 08:49:0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竞胜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试生产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竞胜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竞胜灯饰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康龙北路11号首层第三卡,(选址中心位于北纬:东经:113°13'56.22",22°32'32.21"),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2668m2总用地面积2668m2 。经营范围为生产投光灯外壳,项目年产投光灯外壳50万套。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生产期间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1)熔融和压铸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烟尘)收集后经水喷淋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
(2)喷脱模剂及压铸成型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处理,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经上述处理后,喷脱模剂及压铸成型工序废气中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抛光工序废气。抛光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由抛光机配套的湿式除尘器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废气中的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委托给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一般固废:委托广东泰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2年2月20日;
2、试生产起止日期:2022年2月20日~2023年2月19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竞胜灯饰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康龙北路11号首层第三卡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802834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