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煌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点击: 时间:2021-06-21 10:41:0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煌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煌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煌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煌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拟建于中山市黄圃镇盛红路 1 号 B 栋 2 楼 201,中心坐标为北纬 22°41'14.80";东经 113°22'21.70"。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用地面积约 3800m 2 ,建筑面积为 3400m 2 ,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及其配件。项目年产小家电配件 100 万件。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黄圃镇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
(1)喷漆、烘干、固化和燃烧废气。喷漆、烘干、固化和燃烧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烟尘、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喷漆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和烘干、固化、燃烧废气经水喷淋+除湿装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VOCs 排放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2 标准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序、《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2)喷粉废气。喷粉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配套滤芯回收系统处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有组织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碰焊废气。碰焊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处理。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 废包装物、废 UV 灯管、废机油、水帘柜废渣、除油和陶化废渣和废液、污泥和废活性炭、超滤膜和反渗透膜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3)一般固废:树脂粉末包装袋、沉渣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年6月2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6月21日~2022年6月2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拾米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煌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23287731
邮箱: 54524218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