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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葆腾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式起止日期验收公示

点击:    时间:2021-04-28 15:46:0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山市葆腾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葆腾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葆腾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葆腾电子有限公司,中山市横栏镇环镇北路13号首层之8,选址中心位于北纬22 33 '分 18.52 ",东经11315 ' 5.07 ")”,项目每年约生产300天,每天约生产8小时,员工约30人,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电子配件等,线路板年产主要产品29.5万m2/年,项目投资50万,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0%,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内不设食宿,并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生活污水324吨/年,
1、1.08吨/日: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市政管道→横栏镇永兴污水处理能力的处理机构处理,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生产废水:该废水收集后委托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3、有组织排放的钻孔工序废气、打磨工序废气、切割工序废气和数控锣形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集气罩收集通过风管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4、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钻孔废气、打磨废气、切割废气和数控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5、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 覆铜板边角料、回收和沉降的粉尘、沉渣、饱和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机油罐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2)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5、竣工日期:2021年4月28日;
6、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4月28日~2022年4月27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葆腾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环镇北路13号首层之8
联系人:郭伟恒
电话:0760-88808526
邮箱:772943642@QQ.com
中山市葆腾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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