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凯凯纸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点击: 时间:2020-12-10 14:47:59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凯凯纸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凯凯纸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凯凯纸箱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凯凯纸箱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侧,中心坐标为北纬22°40'16.65";东经113°19'31.90"。项目总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约1600m2,建筑面积为16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纸箱、纸制品、包装制品。项目年产纸箱950吨、彩箱150万个。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阜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清洗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
(1)印刷、裱坑和粘合工序废气。印刷、裱坑和粘合工序废气主要的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废气中的总VOCs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平版印刷第二时段);废气中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2)少量印刷、裱坑和粘合工序废气。废气主要的污染物是总VOCs和臭气浓度,少量未收集完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上述处理后,废气中的总VOCs排放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 水性油墨桶、白乳胶胶、含油墨抹布、废旧胶版、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固体危险废物公司转移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3)一般固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0年12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9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凯凯纸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阜沙东阜公路侧
联系人:黄端
电话:13326995308
邮箱: 54524218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