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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锐发塑料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点击:    时间:2020-12-10 10:38:0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横栏镇锐发塑料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横栏镇锐发塑料厂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横栏镇锐发塑料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横栏镇锐发塑料厂新建项目(一期)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富庆一路26号第二幢首层第2卡,(选址中心位于北韦:22°32'43.30",东经:113°16'8.50"),项目总投资10万元,建筑面积600m2,用地面积600m2 。主要从事生产塑料制品,年产塑料制品500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注塑工序废气:项目在注塑工序中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的成分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注塑工序废气通过连接管收集后,通过风管经过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后在风机抽风作用后经15米烟囱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注塑工序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注塑工序废气中的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排气筒高度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委托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3)一般固废:原材料包装袋收集后统一出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0年12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横栏镇锐发塑料厂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富兴一路26号第二幢首层第2卡
联系人:张生
电话:15219933700     
邮箱:5452421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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