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点击: 时间:2018-12-03 17:06:0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三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三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三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三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坦洲镇申堂一路5号首层,(选址中心位于纬度:22度 17分 32.55秒北;经度:113度 26分 10.28秒东),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3504m2总用地面积1168m2 。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塑胶制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年产机器外壳17吨、灯饰类塑料10吨和通讯设备外壳9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坦洲镇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
挤出和吸塑成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挤出和吸塑成型废气通过吸气罩收集后,通过风管后经过水喷淋后再通过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后在风机抽风作用后经15米烟囱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分类: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 废活性炭、废切削油及其包装物和含切削液塑料碎屑、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3)一般固废:塑料原材料包装物集中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12月3日~2019年12月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三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申堂一路5号首层
联系人:骆延明
电话:13702318896
邮箱:54524218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