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PPP项目招投标拍卖机制全解析
点击: 时间:2018-03-27 18:45:38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服务项目建设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其中以交通运输、电力、水利、能源、环保最为突出。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政策,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基础设施投资高度增长。但由于公共资金有限、银行贷款管制严格,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较窄,阻碍了投资发展。此外,由于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项目融资额大、建设期长、风险高的特点,各级政府财政的资金投入逐渐已不能充分满足其需要,改革融资方式和拓宽融资渠道成为政府着重考虑的问题。1、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
基础设施的供给一般有两种方式:传统的政府采购(GovernmentProcerement,简称GP)和公私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前者,把基础设施的供给和建造分开,政府与一个或多个企业签订一个长期合同,由不同的企业来建造和运营,政府负责监督;后者,政府将基础设施的建造和运营绑定在一起,政府与一个企业签订绑定合同,由这个企业既负责建造又负责运营。
相对于传统政府采购方式来讲,PPP模式可以提高工程建设效率、降低工程造价费,还能避免项目资金风险、减轻财政负担、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互利共赢等优势,因而成为近年来不断追捧的对象。
虽然PPP模式自身有着别的采购方式不可比拟的长处,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因素,例如,项目规模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项目运行周期较长(多为10~30年),不确定性因素多;参与项目的各方由于不同利益目标和关系错综复杂,管理协调的机会成本高。同时对于社会资本合作者,其参与PPP项目所提出的条件也较为苛刻:首先,作为PPP项目存在的基础,PPP项目的预期净收益必须为正值;其次,作为其利益保障,私营合作方之间应获得与之相应的投资收益权和项目控制权;此外,当项目存在问题时,项目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一定的资本退出权。
